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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04-13

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室管理规定

     实验室实行开放管理,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学生素质的客观要求,也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规范我中心的实验室开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开放实验室向教师、学生开放,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申请时间一般在每学期初,申请者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心统一制定《开放实验室申请表》,本科生、研究生需要指导教师签字,申请表交给中心办公室,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入。

 2、凡批准进入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学生一定要遵守开放实验室的管理规定、进入实验室需穿白大衣,不得携带食品、危险品、违禁品进入实验室

 3、使用本实验室的设备需先经指导教师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凡实验设备未经培训不得擅自使用

 4、化学试剂必须按照规定规范使用,实验中产生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5、实验过程中要爱惜仪器设备、保持实验室卫生、并认真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6、实验室仪器设备非正常损坏,使用人需照价赔偿。

 7、开放实验室仅提供实验场所、仪器设备,实验中需要的耗材等需要使用人由各自的经费中解决。

 8、申请人结束工作,离开实验室时,需告知管理人员,经检查、双方核对无误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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