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中心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中心教职工论文自查和2022年科研论文奖励论文作者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7

 

教学平台

根据科技部、辽宁省科技厅和锦州市科技局关于论文学术不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内自查工作。请各教研室对照自查清理对象和自查清理重点内容 (详见附件 1 ) ,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具体要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自查清理,进一步削减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着力遏制增量,引导科研人员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形成良好科研生态。

二、自查清理对象

教研室组织全体教职工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开展学术不端问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挂名清理。已完成查处的论文可不纳范围。

三、材料要求

1、论文自查工作:

请各教学平台组织相关人员填写“附件 1《论文学术不端自查表》,若自查无问题,可不填写附件1,另提供“零报告”即可。各教学平台在自查工作结束后,报送自查报告 (包括零报告的情况) ,自查报告题目:“XXX平台论文自查情况报告”,报告内容需包括教学平台开展此项工作的时间、涉及人员数量、自查内容和明确结论。纸质版1份,需要教学平台主任签字。

2、论文奖励工作:

各教学平台相关教职工拟从学校申请 2022 年科研论文奖励的论文作者请填写“附件3”, 由各平台初审并汇总后上报中心办公室。后续如需其他材料另行通知。

3、论文备案工作:

学校现在开展论文备案工作,时间范围 2022 年1月1日至今已投稿、发表见刊的论文均需统计在内请各教学平台汇总信息并填写附件2《锦州医科大学发表学术论文备案登记表》和附件3《锦州医科大学发表学术论文备案登记汇总表》统计上来的论文请相关教职工做好备份,若需提供论文另行通知,本次统计提供附件2和附件4材料即可。  

以上工作均需以教学平台为单位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邮箱15411603@qq.com,时间截止至7月4日下班前。

人:高长安( 63380 )

 

版权所有 © 锦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联系电话:0416-4673233